浙江安吉: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
时间:2023-01-09  作者:丁婕 徐晋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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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安吉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对轻微刑事案件,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探索“志愿服务+不起诉”办案模式,依据犯罪嫌疑人的不同犯罪类型,为其“量身”制定方案,参与到社会志愿服务中,避免出现“不诉了之”问题,既贯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又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受到人大代表肯定。

2021年6月至10月,肖某(另案处理)在安吉县递铺街道、天子湖镇等多地召集多人进行赌博活动,程某等5人为其放风、提供场所,非法获利1600元至4000元不等。2022年9月,程某等5人因涉嫌赌博罪被移送安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5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获利金额不大,认罪态度良好,拟对他们作不起诉处理。

随后,该院根据“志愿服务+不起诉”办案模式,为5人“量身”制定参与公益活动方案。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程某等人协助辖区民警累计开展禁止网络赌博、防范电信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120次,清扫街道维持村容村貌志愿服务时长共计80余小时。

程某等人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2022年11月24日,安吉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属地村干部以及侦查机关代表参加。会上,村委会干部介绍程某等5人参与公益劳动情况,认为他们表现较积极主动,群众反映良好。

“非常感谢检察院给我一个参加社会志愿服务的机会,以此让我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今后我一定认真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再也不会参与赌博了。”程某当场表达忏悔之意。

经过提问、讨论,听证员认为,5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如实供述,志愿服务表现良好,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县检察院创新设立‘不起诉+志愿服务’新模式,让群众深入了解‘不诉’是有前提条件的,避免案件‘不诉了之’,很好地贯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值得点赞。”听证会后,县人大代表孙舟说。

据了解,安吉县检察院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创新办案模式,让犯罪嫌疑人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如污染环境案件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城市保洁、环保宣传为主;故意伤害案件以助老、护残、社区或者乡村服务为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以交通疏导、劝导及交通规则宣传为主。该院联合交警大队、志愿者协会对犯罪嫌疑人在公益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考评,通过系统后台抓取相关数据、视频进行评分,计算任务分值。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已有19名犯罪嫌疑人完成公益活动后被作不起诉处理。

“‘志愿服务+不起诉’工作机制,是一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生动实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能够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近日,浙江省人大代表杨应政听取相关介绍后评价道,他希望安吉县检察院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通过该项机制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本报通讯员丁婕 徐晋)

[责任编辑: 周蔚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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