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强)近日,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会签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围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作机制、统一司法理念、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意见》要求,双方建立案件数据共享、联席会议讨论、普法宣传、同堂培训和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交流研讨、统一办案标准等五方面机制。目前,双方正在筹备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同堂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