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建议
时间:2022-12-05  作者:张吟丰 刘长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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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刘长军)11月22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工作中,湖南省检察机关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代表建议,赢得人大代表的肯定。今年以来,湖南省检察院通过党组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部署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院办公室按照“党建+业务建设”的模式,利用办公会、主题党日、月讲评等形式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件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查、半年一公布”督办机制,及时准确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度。湖南省检察院各牵头部门、协办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办理工作落实。

同时,湖南省检察院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实行“先横后纵”机制,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相关材料后向该院有关业务部门交办;承办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办结审查、沟通反馈、答复代表,或将建议交由下级检察院办理并就办理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规范建议答复机制,实行“二轮、四审”制,即承办人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为“第一轮,一二审”,联络专干和办公室负责人、院主要领导为“第二轮,三四审”;实行统一格式、统一行文、统一报送、统一归档,确保格式、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严格考核评比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内设机构绩效考核、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评价,作为年度部门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此外,湖南省检察院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创新代表委员联络途径和联络方式,在“湖南检察”官微互动子菜单建立“联络之窗”,设置“活动剪影”“检务信息”“我的印迹”“建言献策”4个模块,与人大代表建立“掌上联络平台”,实现“一键通话交流”。在建议办理全过程加强“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结回访”,承办人采取电话汇报、微信联系、邀请座谈等方式与代表进行联络沟通,建议办理全流程听取代表意见,改进相关工作。对湖南省检察院办理的涉及多个部门的代表建议,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与有关单位和代表进行会商,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代表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外脑”作用,邀请他们参与到代表建议办理之中。加强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和省政府建议办理职能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系,及时请示报告,积极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今年以来,湖南省检察院共承办代表建议25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20件,内容涵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等方面,所有代表建议均按期办结,建议办理工作得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肯定。

[责任编辑: 周蔚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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