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高港区:督促长江船舶生活垃圾规范转运
时间:2022-12-02  作者:卢志坚 葛东升 邹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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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邹新)近日,一辆全密封垃圾运输车缓缓驶进江苏省泰州市某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老李对车上垃圾进行检查、称量、登记。之后运输车与垃圾中转站的机械装置对接并倾倒,整个过程老李都拍摄了视频,并传给相关职能部门。据老李介绍,这是长江边码头上转运船舶生活垃圾的专用车,自从专项整改后,以前那种一路“跑冒滴漏”的敞开式皮卡车再也看不见了。

长江港口物流业发达,长江泰州高港段有11家生产性港口码头,每年停靠数万艘次船舶,产生船舶生活垃圾100余吨。

今年6月,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对长江船舶污染物的处置情况开展调查。经了解,自2020年开始,某船舶服务公司承揽了长江泰州高港段船舶生活垃圾的转运业务,需要将大量的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到城市垃圾中转站处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垃圾运输应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且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对生活垃圾进行计量并将统计数据报送主管职能部门。但是,检察官经过多次跟踪调查发现,该公司长年用几辆表面脏污、车厢敞开的皮卡车运输船舶生活垃圾;垃圾中转站接收时,也未对种类、重量等进行详细核查。

检察官认为,非密闭运输方式转运易造成垃圾“跑冒滴漏”、气味扩散;转运公司与垃圾中转站交接不清,存在将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风险。8月5日,高港区检察院对此案立案调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磋商。9月7日,该院向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船舶服务公司采用全密闭方式运输船舶生活垃圾,督促垃圾中转站做好查验、称重等工作。

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到现场调查船舶服务公司和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状况,督促整改,要求规范处理船舶垃圾。日前,安装有定位系统的2辆全密闭垃圾运输车投入使用,职能部门通过手机即可同步跟踪车辆动态,垃圾中转站也完善了细化管理措施。

(原标题:一路“跑冒滴漏”的敞篷运输管住了 泰州高港:督促长江船舶生活垃圾规范转运)

[责任编辑: 吴越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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