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主动救助,帮王大姐一家渡过难关
时间:2022-12-01  作者:蒋长顺 熊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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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熊峰)“在我们一家陷入困境的时候,是检察机关帮我们解决困难,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11月28日,看到前来回访的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司法救助申请人王大姐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2021年5月27日,王大姐驾驶的电动车与对向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驾车逃逸。经事故认定,对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王大姐因受伤入院救治花费10万余元,被认定为肢体三级残疾。

王大姐丈夫患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事故前,一家人生活靠王大姐微薄的工资勉强支撑。王大姐因车祸致残,一直在家休养。肇事者逃逸尚未归案,导致无法获得民事赔偿,全家人失去了生活来源,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石首市检察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了解到王大姐情况后,第一时间上门探望、核实情况,并迅速将王大姐家庭困境向院党组汇报。随后,该院第五检察部立刻对王大姐的情况进行核查。

考虑到王大姐还在休养恢复中,检察官立即前往交警大队调阅复印事故相关文书,联合驻村工作队上门了解具体情况,指导王大姐填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并主动与所在村委会沟通联系,加快出具困难证明等材料。据此,石首市检察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11月7日,王大姐收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但关怀并未止步,该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不时上门回访探望,跟踪了解王大姐家庭生活现状,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难题。

[责任编辑: 刘钊颖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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