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坊子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难题解决了
时间:2022-10-21  作者:郭树合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现在请一次假能管6个月,请假手续也简便多了。”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晓钰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时,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说。

今年8月初,坊子区检察院在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存在多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情形。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王某经营着一家公司,其频繁外出大多是联系企业生产经营、采购设备等事宜。对此,该院及时向坊子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鉴于王某违法情节较轻,建议该区司法局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其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手续较为繁琐且请假天数有限,影响了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处理企业经营事务。针对这一问题,该院与坊子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专项调研,并于8月28日共同出台了《坊子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力求用更方便、快捷的审批、管理方式,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的问题。

根据《办法》,对符合经营性外出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应即时完成审批;需报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社区矫正管理局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采用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办法》同时明确,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每日采取电话通讯、微信实时视频等方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外出日常活动情况,必要时可以协商所到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进行监管,多措并举,确保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双到位、双提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