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冈:胜诉了,已经交的诉讼费还能退
时间:2022-08-13  作者:范明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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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范明亮)“今天参加听证会我才知道,已经交了的诉讼费用是可以依法退还的。”日前,在广东省佛冈县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一名听证员表示。

今年7月,佛冈县检察院以“对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费用应退未退案”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大数据检索开展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大数据筛查、检索,与调取的案件材料进行数据碰撞,发现该县法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诉讼费用应退未退案件73件。

8月3日,佛冈县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出示相关证据,并对诉讼费收缴的法律依据及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等进行了全面阐释。听证员经讨论,一致支持该院就诉讼费用应退未退问题向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该院遂向县法院制发了退还诉讼费检察建议。县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胜诉原告的诉讼费进行了退还。

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审、检、侦一体化、集约化的大数据协助工作机制,打通数据壁垒,由个案监督推动类案治理,将检察监督贯穿司法办案的始终。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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