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剑河:向毁林建房者发出诉前禁止令
时间:2022-05-20  作者:张安 陆承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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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安 通讯员陆承章)村民违法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将房屋建在自然保护区内。近日,经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申请,当地法院依法发出责令违法人立即停止违法建房行为的诉前禁止令,并到涉案现场进行张贴告知。

今年4月,剑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监督履职中发现,该县革东镇建新村村民邰某及其兄弟3人在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乡村规划建设和林地占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革东镇古生物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占用国家公益林地修建房屋,破坏了保护区整体规划和林地自然生态。该院遂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5月,办案检察官到现场调查核实时,发现邰某兄弟3人仍在继续修建房屋,且面积进一步扩大。

“邰某兄弟3人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的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还因选址地势陡峭,未经专业技术人员对住宅建设基础、主体结构等安全问题进行技术审查,而致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案检察官介绍。

随后,剑河县检察院向当地法院申请公益诉讼诉前禁止令。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准许禁止令申请,并联合相关部门一起到现场张贴禁止令。在现场,检察官向当事人以案说法,详细讲解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当事人意识到行为违法后,承诺停止违建并尽快进行拆除,恢复公益林地原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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