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溪湖区:6岁女孩告别颠沛流离生活
时间:2022-05-19  作者:张宇虹 窦晓峰 刘学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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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宇虹 窦晓峰 通讯员刘学伟)“欢欢(化名)来到福利院后,饮食起居和学习环境都有很大改善……”日前,在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法院、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刚满6周岁的女孩欢欢终于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被本溪市儿童福利院收养。

2019年12月,溪湖区检察院接到法院反馈,因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罪犯孙某的刑罚无法交付执行。据悉,孙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但作为未成年人欢欢(时年4周岁)的唯一抚养人,孙某若被收监执行,欢欢将陷于无人照顾的境地。

正当检察官想方设法解决欢欢的安置问题时,孙某和欢欢却突然失联。2021年6月,承办检察官在例行联系孙某时发现其电话无法接通,经查,孙某和欢欢已经离开居住地十余日,去向不明。检察官通过公安机关查询得知,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沈阳市某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旧案未了又添新案。“孙某必须被收监执行刑罚,不然不仅影响欢欢,更是在破坏刑罚执行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明确办案目标后,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密切监督孙某动向,一方面积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快解决孙某收监难题。

欢欢的妥善安置问题同样急迫。其间,溪湖区检察院组织法院、民政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推进工作,确定由法院、民政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欢欢的监护问题。随后,溪湖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撤销孙某对欢欢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民政局为欢欢的监护人。法院依法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欢欢的安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与此同时,孙某也被依法收监,交付执行刑罚,这起历时两年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顺利办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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