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融合开展年终考核与民主测评
时间:2022-01-19  作者:于莹莹 刘海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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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刘海生)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大会召开,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主持会议并逐一进行点评。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试行)》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向该区三级检察院印发。按照要求,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结合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进行。述职评议大会上,27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各自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展现出来,有经验总结和认识体会,有问题查摆和改进措施,也有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会后,全体检察干警还对各部门及负责人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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