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让“镜头”记录公正
时间:2022-01-18  作者:  来源: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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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1月11日,贵州省江口县检察院对一起受贿案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这是该院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听取意见的过程将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量刑建议以及程序适用作了详细说明,同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是江口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首次尝试,为今后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积累经验。

下一步,该院将通过不断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细则、规范用语、完善流程等措施,落实好、运用好、推广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全覆盖,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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