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检察官与调解员网格员合力为失和邻居解心结
时间:2022-01-17  作者:王艳 周文婧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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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艳 周文婧)近日,在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刑事和解室内,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6月的一天早上,陈某与邻居顾某在居民楼下的巷子内相遇,双方因言语不和产生纠纷,陈某用木棍殴打顾某,致顾某受伤。后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

2021年11月16日,该案移送至如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前就因为琐事发生过矛盾。陈某打扫卫生时掉落了部分碎砖头在路边,顾某认为陈某的行为给小区居民出行造成不便,便出言不逊。后二人再次偶遇,顾某又开口辱骂陈某,陈某没有理会。直到案发当天,再次受到辱骂的陈某采取了过激行为。

讯问中,陈某表示自己只是出于气愤打了对方几下,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愿意赔偿对方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一起走访案发地,调查双方当事人情况,听取周边住户的意见建议。检察官了解到,陈某此前因中风落下三级残疾,失去工作能力,靠亲戚接济,而顾某经济也十分拮据。

检察官考虑到陈某因一时冲动干了傻事,但认罪和悔罪态度良好,再结合被害人顾某的实际情况,认为只有让两家重归于好,才能解开双方的心结。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因双方对人身损害赔偿款的心理预期存在不小差距,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随后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重新制定了调解方案并主动上门调解。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依据法律规定当面测算赔偿数额,肯定被害人及家属的合理诉求,对不合理部分耐心解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经检委会研究,该院近日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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