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聚焦三方面提升重罪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2-01-10  作者:张仁平 王德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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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王德贤)“2020年以来,福建省重罪检察部门依法批捕2940件4004人、起诉4857件6588人,‘案-件比’明显优化,7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10多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推广或进行相关会议交流。”日前,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上,福建省检察院分享了高质量办理重罪案件的实践经验。

“重罪”,顾名思义,罪行严重,案情重大,往往与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罪名相联结。“重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越是重大疑难复杂,越要高质量办理。”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燕培表示,高标准办好每一起重罪案件,是重罪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法律监督的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

该省检察机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融入重罪检察办案履职各环节、全过程,聚焦三个方面提升办案质效:聚焦保障大局稳定,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事故,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配合,依法稳妥处置;聚焦保障人民安宁,从严从快办理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主动对接推进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依法及时准确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聚焦高质量办案引领,落实最高检“以高质量的刑事检察监督办案工作引领社会进步”要求,引导重罪检察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精品意识、铁案意识,努力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指导性、典型性案件,切实发挥“办好一案,影响一片”的作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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