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时间:2021-12-18  作者:倪建军 宋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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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宋航)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的意见》。《意见》就维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服务民营企业经营,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陕西省检察院将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检察监督工作。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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