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意见保护黄土高原生态环境
时间:2021-12-02  作者:倪建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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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近日,陕西省检察院出台《检察公益诉讼服务陕西省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将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9类95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列为监督重点。该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应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和生态功能区规划开展监督,发现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启动赔偿程序;对侵权人无赔偿能力的案件,要探索“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要求;发现生态环境保护中需要立法完善的问题,应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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