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上线检察定制版“三个规定”彩铃提示防止干预司法办案
时间:2021-09-24  作者:范跃红 贾兆德 金倩如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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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贾兆德 金倩如)“丁零零……”近日,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干警刘传玺的思绪,可还没等他接听,对方就挂断了。刘传玺一看号码,是许久未联系的老战友,于是按下了回拨键。

“老战友,是这样的,有个案子上的事本来想麻烦你帮忙问一下,刚听了你手机上‘三个规定’的彩铃,就不说了,祝你工作顺利啊……”刘传玺随后将情况进行填报。这是该院今年5月开通“三个规定”手机视频彩铃以来,刘传玺遇到的又一个主动挂断的电话。他感慨道,自从启用这款手机彩铃后,再不用向亲朋好友解释不能打招呼、过问案情了。

为扎实落实“三个规定”,让更多的人知道“三个规定”、遵守“三个规定”,金华检察机关联合通信公司上线了检察定制版“三个规定”彩铃,只要拨打金华检察机关办公电话或干警手机,就能听到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提示。

“现在有电话打进来,我都会让手机铃声多响一会儿再接。”金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董潇笑着说,这段19秒的定制视频彩铃,就像检察干警的“代言人”。

“你好,这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现送达给你们。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不要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请相信检察机关会依法办案,谢谢你们的理解与配合。”日前,金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吕慧慧当面向某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出具《告知书》。

“请检察官放心,有‘三个规定’作保障,我绝不请托他人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相信案件一定能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我会耐心等待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犯罪嫌疑人认真阅读《告知书》内容后签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金华市检察院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立了“三个规定”告知制度,把《告知书》嵌入统一业务软件,纳入所有办案环节,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监督申请人、控告申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自觉遵守“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并监督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着力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现在,执行“三个规定”已在当地形成高度自觉,今年1月至8月,金华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632件。

(原标题:听了彩铃后,他们主动挂断电话 )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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