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办理危险作业案督促诉源治理
时间:2021-09-24  作者:林中明 黄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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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黄迪)日前,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通报该院办理的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情况。

2020年7月,被告人袁某、陈某共同租下本市一处面积6000余平方米的仓库,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的情况下,招揽数家化工企业存放乙酸乙酯、碳酸二甲酯等危险化学品,直至今年4月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上述仓库存储的13种危险化学品重量共计200余吨。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今年7月,嘉定区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对被告人袁某、陈某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危化品评估人员进行会商,明确“现实危险”的认定标准、认定方法、认定程序;通过规范大型仓库搜查、清点、抽样取证程序,使得“现实危险”的评估认定更加准确。审查逮捕过程中,该院将认罪态度较好的陈某作定罪不捕处理,让其配合应急管理局将非法储存的危险品逐一退还给了货主。

此外,该院还进一步建议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对本区内仓储物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专项治理模式。嘉定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制定下发《嘉定区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建立信息报送和工作台账机制,整治取缔小物流仓储,共检查仓储物流企业48家次,查处事故隐患21项,目前已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原标题:明知违法仍存储大量危化品 上海嘉定:办理危险作业案督促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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