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县: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设标准化无障碍设施
时间:2021-09-23  作者:梁高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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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梁高峰)“之前没有坡道,我想来办事却总是一拖再拖。现在有了坡道,我也敢独立来办事了。”对于山西省应县身有残疾的王阿姨来说,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出入口的坡道为她开启了走向社会的方便之门。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原来设在应县工商局办公楼一层。该办公楼于2006年10月投入使用,出入口有20级台阶,落差约3米,不符合关于公共建筑应当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不利于残障人士前来大厅办事,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应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上述线索后,于2021年3月16日决定立案调查。检察官查明,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借用应县工商局办公楼办公,该办公楼最初建设时仅用于县工商局办公,所以未考虑政府窗口工作的服务性,没有建设无障碍通道。另据了解,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置了行政审批、户籍、婚姻、医保、食药等多个服务窗口。应县约1万人有残疾人证,均可能到该中心办理事务。

应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住建部门对上述问题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遂于4月22日依法向住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建设标准化无障碍设施,维护残障群体合法权益。

考虑到本案涉及部门多,应县检察院主动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代表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县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无障碍设施整改方案,并取得共识:由住建部门牵头各方进行规划整改。之后,经汇报县政府同意,整改小组申请到了专项财政资金300多万元,将县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迁至他处。在新办公场所,办证大厅的东、西两个出入口均配置了宽1.2米、长3米的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群通行、上下车提供方便。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应县检察院还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同时,该院还联合县文明办、县团委、残联等部门,筹备开展“发现身边最美无障碍,为残障人士献出一份力”公益活动。

(原标题:一条3米长的坡道为她开启“方便之门”)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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