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公益诉讼助力盲道安全导航
时间:2021-09-23  作者:沈静芳 王丽娜 杨丽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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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王丽娜 杨丽萍)“新建盲道3.94公里、改造盲道约0.5公里、修复受损盲道0.3公里……”这是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后,相关部门按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后的一份数据单。

2021年4月,乌海市检察院对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专项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官调查发现,在一些商区、学校和居民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地段,有的盲道路砖破损或缺失,有的盲道设计不规范,有的盲道长期失修,导致出现“断头路”“交错路”“障碍路”或盲道频频被机动车、共享单车非法占用等问题。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和《乌海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地住建、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对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为此,乌海市检察院向住建、城市管理等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问题”盲道进行修缮,全面排查相关问题隐患。同时,该院与住建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督促住建部门出台盲道整改方案,积极开展占压盲道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建立盲道保护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巡查,畅通情况反映渠道,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住建、城市管理等单位高度重视,依据检察建议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综合治理,先后清理占道经营3700余次、乱堆乱放700余处,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3000余次,发放《温馨提示卡》2000余张,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00余张。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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