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西:照亮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时间:2021-09-16  作者:沈静芳 李国成 魏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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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三核查一报告’制度吗?”“知道知道,从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后,我们就把制度上墙,严格落实了,平时也经常提醒员工:只要有未成年人入住,都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辖区部分旅馆时,一名旅馆经营者这样回答。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旅馆业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核查一报告”就是旅馆业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履行的安全保护义务。让林西县检察院检察官欣慰的是,在已经走访的旅馆中,90%以上的旅馆经营者都对此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而且近两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这个坚持了两年的做法,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2019年3月,林西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性侵幼女案。11岁的小兰与17岁的小王相识不久即发展成恋人关系。一天,小王将小兰带至一宾馆实施了性侵。次日,在另一家宾馆,小王再次对小兰实施性侵。回家后,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小兰向母亲讲述了一切。小兰的母亲立即向警方报案。经审查,涉案宾馆在二人入住时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对二人的身份证件也没有进行现场查验。

该院经过梳理发现,近三年来,当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4个特点:一是数量逐年增多,约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89%。二是未成年被害人低龄化越来越突出,性侵幼女案件占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69%。三是大约50%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旅店、宾馆。而在6件强奸幼女犯罪案件中,有5件发生在旅馆。四是作案场所相对独立、隐蔽,且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如旅店、宾馆等“隐秘的角落”。

为此,2019年4月,林西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对涉案旅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多举措开展专项治理,并加大了对旅馆的日常巡查力度。自此,林西县检察院也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始持续跟踪回访。

在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的同时,林西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围绕狠抓“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该院联合县教育局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先后对全县23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地走访、宣讲,实现防性侵法治教育全覆盖。

为让防性侵法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该院还联合县实验小学启动法治教育校本教材编印项目,并被纳入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项目建设总规划统筹推进。

如今,人们进入林西县的大小旅馆都能发现,墙上张贴着《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三核查一报告”倡议书》,前台上摆放着“禁止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单独入住”警示牌。旅馆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全部签订了接纳未成年人入住责任状和承诺书,而检察官对该项工作的监督还在“没完没了”地抓。

数据显示,两年多来,林西县检察院再未受理过旅店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较同期下降了45%,检察建议的刚性监督作用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李国成 魏巍)

(原标题:一份检察建议 两年跟踪回访 内蒙古林西:照亮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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