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为5岁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时间:2021-09-10  作者:南茂林 李慧芬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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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李慧芬)近日,在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李家咀村委会,甘肃省检察院和定西市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未成年人小杰(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8.3万元。

今年2月,定西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年仅5岁的小杰因为这起刑事案件导致颅脑损伤,经鉴定达到重伤二级,语言表达和肢体协调能力出现了严重退化,在前期治疗中花费了巨额费用,小杰的家庭也因此陷入困境。检察官遂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了小杰的司法救助线索。

“我们经调查核实发现,小杰的医疗费等各种费用达到了10万余元,但因为不符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保障范围,有8万余元医疗费用没有报销,并且还需要长期康复治疗。”控申部门检察官在收到线索后,积极帮助小杰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律师,并深入了解小杰的治疗和家庭情况。

“小杰的父母离异,爷爷因受到犯罪侵害已经死亡,奶奶和爸爸身体状况不好,无法外出打工,无经济收入来源。犯罪嫌疑人既无赔偿意愿也无赔偿能力。”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小杰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向甘肃省检察院报送线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甘肃省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实地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并联合定西市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听证会,邀请了妇联、团委、民政、残联、医疗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会后,甘肃省检察院及时为小杰审批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万元。

针对被救助人小杰年幼伤重、治疗费用缺口大、康复治疗周期长的实际困难,定西市检察院主动联系民政、妇联、团委、残联、企业家和镇村,积极搭建社会联合救助平台。截至目前,小杰家庭的农村二类低保金已发放到位,正在申报一类低保;市民政局为他发放了临时救助金2.5万元;市残联为小杰办理了一级残疾证,并协调医院减免了小杰的部分治疗费用……

(原标题:5岁被害人陷入困境多部门接力救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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