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1+1+N”监督办案有章法
时间:2021-09-08  作者:郭树合 杜翠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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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有‘一案百问’背书制度,我们一个月内发现刑事办案程序瑕疵、诉讼监督事项4个,帮助检察官规避办案风险7项。”近日,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晓丹告诉记者。

办案质效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和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今年年初,潍坊市检察院将构建刑事检察办案监督制约体系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部署,初步探索建立起以“一案百问”背书、检察官联席会议和多项配套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办案“1+1+N”监督制约体系。

“一案百问”背书制度,是刑事检察办案“1+1+N”监督制约体系中的第一个“1”。潍坊市检察院通过创新制定《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一案百问”背书制度(试行)》,对检察官在刑事司法办案过程中各诉讼环节多发易发的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廉政风险、舆情预案等履职风险节点,实施背书监督管理和提示,并在辖区内部分检察院开展试点。

记者了解到,背书制度是对检察官办案过程的监督。一份《“一案百问”背书表》贯穿刑事案件诉讼全过程,跟随案件卷宗流转存档。办案检察官根据各诉讼环节履职情况如实填写背书表并作出承诺,以表格的形式清晰、规范记录整个办案过程,将为后期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认定提供依据和支持。

“背书制度更是对检察官办案的一种专业提醒,背书表将各个诉讼环节的重要节点和履职要点清晰列明,检察官填报背书表的过程也是对办案规范再确认的过程。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复核及时提出监督或指导意见,能从根本上保证案件办理的规范。”潍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孙明霞介绍说。

记者看到,寿光市检察院7月填录报备《“一案百问”背书表》60份,其中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提出复核意见5份,整体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司法规范化明显改善。

检察官联席会议是监督制约体系中的第二个“1”。为有效监督制约刑事检察案件办理,同时又解决检察官单兵作战的局限性,潍坊市检察院制定了《潍坊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办法》,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检察官履职情况透明化,再通过集体智慧形成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制约,为承办检察官提供意见参考,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监督制约体系中的“N”是潍坊市检察院在两个“1”基础上,建立健全上呈案件呈前审查制度、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制度、一体化办案机制、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等多项配套制度,引导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树立案件大质量观,厘清司法责任边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倒逼检察官依法履职尽责。

“通过刑事检察办案‘1+1+N’监督制约体系,全市检察机关将监督管理情况与检察官绩效考核、退出员额等相关联,将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结合起来,确保了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陶卫东表示。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杜翠翠)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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