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八项“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时间:2021-09-08  作者:李轩甫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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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轩甫)近日,海南省检察院与该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案件线索相互移送、联合巡查和专项整治等八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意见》强调,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和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巡查活动,发现突出问题及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或者根据情况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针对突出问题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河湖治理的执法司法合力;每年共同筛选一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突出问题线索,联合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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