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即墨区:对涉机动车保险领域虚假诉讼进行专项法律监督
时间:2021-08-11  作者:郭树合 吕秀丽 房振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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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多,各种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保险赔偿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使保险公司深受其害,而且对汽车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诚信也构成巨大挑战。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以一起机动车保险诈骗刑事案件为牵引,深挖细查,对涉机动车保险领域虚假诉讼进行专项法律监督,推进保险诈骗行为全链条打击、全领域整治,取得良好办案实效。

2020年12月,即墨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办理张某军等15人保险诈骗案中,经审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间,张某军利用其经营的汽车修理厂,伙同田某泰等人,自导自演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案件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取得赔偿,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遂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该院民事检察部门。

利用案件尚在检察环节,提审、调查较为方便的契机,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高海燕和同事介入调查,固定证据。该院先后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次、检委会会议1次,对案件证据严格把关,证实其中2起案件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系虚假诉讼。今年3月11日,该院依法向即墨区法院发送2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对此高度重视,于4月22日采纳再审检察建议,依法裁定再审。同时,即墨区法院发现正在审理的2起财产保险纠纷案件中的交通事故亦有可能系张某军故意制造的事故,遂及时向检察院通报情况。即墨区检察院初核后,要求公安机关就该2起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随后,即墨区检察院展开针对机动车保险领域虚假诉讼的重点筛查。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刑事部门移送的线索及案卷材料时,发现其中1起以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为手段提起的民事诉讼在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取得胜诉民事判决,遂通过一体化办案程序向青岛市检察院请示汇报。青岛市检察院及时将该线索移送市北区检察院。市北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构成虚假诉讼,于今年5月12日向市北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记者了解到,针对保险公司在抵御保险诈骗方面存在的风险防控和信息共享漏洞,即墨区检察院先后向9家保险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公开送达,结合办案情况进行预防诈骗和风险防控的普法宣传,助推保险行业治理。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吕秀丽 房振英)

(原标题:制造假事故骗保?休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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