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推行临界预防机制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
时间:2021-08-02  作者:沈静芳 于慧东 路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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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于慧东 路萍)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一场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临界预防教育正在进行。

这起寻衅滋事案案发原因是2名未成年人因琐事引发矛盾,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矛盾升级,进而导致多名涉案人员殴打1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了严重后果。经审查发现,4名涉案未成年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于是该院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

经过临界预防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知晓了寻衅滋事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恶劣后果,监护人清楚了不履行监护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以后一定对孩子严加管教、监护到位。

为了有效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督促未成年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该院首次将督促监护令和训诫令同步宣告送达。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坚持“塑苗、护苗、复苗”工作理念,自2020年4月启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以来,先后对55件13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临界预防教育,并进行后续跟踪回访,与45名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谈心、谈话,开展心理疏导51次。被教育未成年人均未再次犯罪,家庭关系得到了有效缓解,其中19名孩子重新回归学校,4名孩子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学习。

(原标题:“双令”齐发“护苗”“塑苗” 通辽科尔沁:推行临界预防机制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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