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孙吴:53处不可移动文物有了“明细账”
时间:2021-08-02  作者:何其伟 徐映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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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在走访调查文物保护情况

本报讯(通讯员何其伟 徐映辉)“希望检察机关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为孙吴文旅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日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大代表、孙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文国就孙吴县检察院对保护县内文物的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同时要求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抓好落实。

2020年以来,孙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文物与文化遗产”“等”外案件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对县内5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踏查走访,获得第一手的详尽资料,有力推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外案件的办理。

2014年8月,国家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国务院公布第一批8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孙吴日本侵华罪证陈列馆名列其中。随着时间推移,有些历史文物不同程度受到侵蚀和破坏。为此,孙吴县检察院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作为“等”外案件重点,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并形成顺畅的协作机制。该院与主管行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签《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活动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摸清文物保护现状,该院从县文化广电部门调取5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档案,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对县内1处国家级文物、4处省级文物、48处市县级文物进行彻底摸查,对地形较为复杂的区域运用无人机航拍勘验取证。

调查中,检察干警对县内现有文物的数量、级别、现状等逐项分类登记,建立问题台账,所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未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周围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堆积垃圾等,存在消防隐患;未对文物保护单位作出标志说明,群众不了解文物情况而导致损坏;未对文物说明依法保护,文物说明被毁坏。

“通过对53处文物调查走访发现,县内文物毁损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文物保护刻不容缓。”干警们感到肩上责任重大。但是经与文物管理部门交换意见后了解到,文物管理部门隶属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辖区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心有余力不足,且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文物所有权及资金等难题。对此,该院邀请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现场办公,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如在文物周围堆积垃圾、建筑材料等存在消防隐患的,口头建议整改;对短期无法立即整改的,认真调查核实证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认真履职。

行政机关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都予以接纳,并向县政府请示资金落实整改问题。此项工作得到付文国的大力支持,他多次听取检察机关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深入现场办公,对于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带领人大代表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并列出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方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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