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6条措施保护漓江生态
时间:2021-07-29  作者:邓铁军 梁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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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梁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重要指示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共有10项意见16条具体措施,包括围绕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强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搭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联动举报平台,在引导鼓励群众参与保护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为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队伍,主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共同保护;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加强专业化建设促进办案质效提升等方面。

据统计,2019年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漓江沿岸11个县(区)检察院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共收集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线索612件,立案5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9件,共督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51.74亩,挽回生态公益林763.31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370余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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