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高新区:积极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时间:2021-07-28  作者:刘立新 曹青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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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半年就要升八年级了,学习虽然有点吃力,但我会努力的。”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再次来到涵涵(化名)大伯家对涵涵的情况进行回访,面对检察干警的关怀,涵涵敞开心扉聊起了学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脸上再次露出腼腆的笑容。

2020年1月3日凌晨,郑州市高新区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夫妻关系。高新区检察院未检干警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处得知,涉案夫妻有两个女儿,这引起了他们的深度关注。

经过了解,未检部门确认,涉案夫妻的大女儿正在大学读研究生,小女儿涵涵当时在高新区某小学上六年级。父亲被逮捕,母亲遇害,两个女孩的生计问题牵动着未检干警的心。虽然这起案件是刑事案件,但高新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及时研判,在了解到姐妹俩的困难后,未检干警积极和该院控审部门对接,移交救助线索,准确适用法律,帮助涵涵的姐姐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依据河南省检察院司法救助规定,该院向涵涵的姐姐发放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以便帮其完成学业,度过眼前的困难。

2020年1月8日,由郑州市民政局牵头,郑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等13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式纳入政府救助保障范围。根据该文件规定,正在上六年级的涵涵符合“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

然而当时适逢年终岁尾,加之新冠疫情发生,辖区民政部门并未及时收到该文件,对涵涵家的情况也没有及时掌握。面对困难,高新区检察院未检干警不等不靠,将涵涵的信息及时上报到郑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并与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积极沟通,将涵涵暂时指定由其大伯抚养。随后,未检干警联系市民政局,敦促其及时指导区民政局做好监护资格确认、生活补贴发放等工作。

经过多方努力,2020年3月2日,涵涵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半个月后便审批通过,其每月基本生活补贴得以足额发放。考虑到涵涵的姐姐虽然不符合年龄条件,但目前研究生在读,没有参加工作,无收入来源,该院主动与其学校研究生院联系,促使学院决定以助学金的形式帮助姐姐完成学业。

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是一起案件办结就了结的事。在对两姐妹进行司法、民政、社会等全方位救助,做好法律帮扶的同时,高新区检察院对涵涵姐妹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她们走出阴霾。据了解,近一年来,两姐妹每月都能按时足额收到基本生活补贴。检察官协同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回访,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和心理需要,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护航花蕾,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回访结束后,未检干警在回访记录中这样写道。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曹青)

(原标题:孩子,你还有我们 郑州高新:积极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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