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探索多元矫治推动醉驾案件综合治理
时间:2021-07-23  作者:南茂林 许亚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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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许亚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绝对不要酒后驾车,共享电动车也不行!”在十字路口,一位志愿者上前劝导一名浑身酒气正准备扫码取车的男子,这一幕发生在车水马龙的甘肃省永昌县城,被检察官看在眼里。志愿者名叫陈大勇(化名),曾是一起醉驾案件的当事人。

2020年冬天,陈大勇酒后开车送货被查。检察官了解到,陈大勇夫妻没有固定职业,还有两个孩子在读大学,开车送货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事发后,陈大勇积极主动认错,悔改态度好,也无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记录。2020年11月,永昌县检察院依法对陈大勇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加强对不起诉人员的法治教育,该院要求被不起诉人通过担任交通事故医疗护工、义务交通协管员等形式履行社会公益服务。

对醉驾行为人进行多元化惩罚矫治,是甘肃省检察机关正在积极探索的重点工作,他们与公安、医疗、社区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将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内化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内容,防止从“一律起诉”走向“不诉了之”。甘肃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推动醉驾案件更好更快办理。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创新醉驾案件教育模式,成立了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基地;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利用醉驾案件“快办通道”,精准快速缩短醉驾案件办理时效;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精准引导取证工作模式,提升办案质效。

此外,甘肃省检察院组成三个调研组,由院领导带队,赴多地办案一线调研,查阅了300多个案件卷宗,对发现的单以酒精含量作为入罪标准,起诉、判刑标准存在明显简单化、绝对化倾向,且出现片面追求高起诉率、起诉后绝大多数案件被适用轻缓刑等突出问题,及时向省委政法委、省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同时,甘肃省检察院还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醉驾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促进相关单位发挥好行政处罚、党纪处分、社会矫治等手段的积极作用。

据统计,2020年,甘肃省检察机关醉驾案件起诉人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40%,不起诉人数首次超过起诉人数。

(原标题:酒驾者成义务交通协管员 甘肃:探索多元矫治推动醉驾案件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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