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助推餐饮店燃气瓶安全整治
时间:2021-07-10  作者:范跃红 严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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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严凯)“现场来看这几家餐饮店的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了,但关于燃气企业的县级统一管理标准还未形成,建议尽快出台并规范管理。”近日,浙江省长兴县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程莉娟在现场走访评议中提出了观察意见。

今年4月,长兴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胜平在走访辖区餐饮店时发现,部分餐饮店存在用热水加热使用燃气瓶、连接灶具的软胶管开设一通二的三通分流等情形。这些餐饮店多位于学校附近或居民区旁,人流聚集,安全隐患非常大。“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发现餐饮店经营者和附近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比较差,甚至部分人认为燃气爆炸等事故是离自己非常遥远的事情。”朱胜平表示担忧。

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朱胜平和同事多次走访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就餐饮行业瓶装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沟通对接,摸清全县面上情况,调研监督管理难题。5月初,该院召集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6个部门,召开了全县“瓶装燃气市场有关问题”专项协调会。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进行举证示证,就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进行说理并征求意见,六部门达成了整治共识。

随后,该院分别向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职,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对问题餐饮店进行了全面依法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0人,检查餐饮单位42家,发现存在问题餐饮单位9家,立案查处1家。

6月初,该院决定对前期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店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充分发挥长兴县“益小青”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这一社会力量的作用,邀请6名志愿观察员代表对所涉问题餐饮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走访和评议。评议活动中,6名志愿观察员代表查看整改情况,询问餐饮店负责人,咨询主管部门意见,对餐饮店负责人开展普法宣传,并向该县检察院提交了《公益诉讼跟进监督评议表》。

“我们通过回访发现,全县问题餐饮店的燃气安全隐患已全部得到整治。”朱胜平欣慰地说。

(原标题:用热水加热燃气瓶,太危险!浙江长兴:助推餐饮店燃气瓶安全整治)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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