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利通区:检察建议助“限高令”解除
时间:2021-06-29  作者:郭荣荣 裴沛 杜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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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郭荣荣 通讯员裴沛 杜坤)“我被‘限高’了?怎么可能!”“我名下没有任何贷款、欠款,个人征信也很好,是不是搞错了……”买不到回程机票的张玲(化名),对自己被限制高消费一事十分不解。

出差在外的张玲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某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如果无法购买机票返程,张玲将错过一笔大生意。

“请帮我查查,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过几天我的账户还会有资金进账,会不会因为‘限高’这事儿被冻结?”日前,张玲拨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接线检察官询问了具体情况后了解到,由于张玲人在外地,无法到现场书面申请检察监督,如果不及时解决张玲被“限高”的问题,很有可能影响其公司的正常运营。随后,检察官为张玲制作了电话笔录,并将线索迅速移交至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经查询,该院发现张玲被“限高”是因为被当作了另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该院检察官通过依法调取民事案件卷宗、对原案当事人进行询问等手段,发现因审判阶段被告“张玲”身份信息不详,误将某民营企业总经理张玲当成原案被告张玲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该院迅速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接收建议后及时予以纠正。张玲的“限高令”解除了,她的个人征信、公司运营也都恢复了正常。

(原标题:莫名被“限高” 她拨通12309)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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