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宣讲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方面法律法规
时间:2021-06-22  作者:刘立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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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结合该案向前来旁听的村民普法

“检察官,我做了这样的错事,对我的孙子孙女上学、找工作有什么影响吗?只怪我不懂法,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傻事了!”

面对周老太的询问,河南省辉县市检察院检察官孙艳耐心地向周老太及其女儿讲解了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后果,并明确告知她们,因为周老太犯罪情节轻微,所种罂粟及时铲除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加上我国法律对于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有从轻处理的规定,所以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

听了检察官的解释,周老太和女儿都松了一口气,女儿说:“老太太听说犯罪的人可能会影响孩子将来升学和就业,急得睡不着觉……

这一幕,是前不久检察官孙艳为避免周老太劳累奔波,带领值班律师上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查看现场的情形。

今年4月12日,孙艳受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周老太已90多岁,在自家院门口种了少量罂粟苗当菜吃。孙艳认为,周老太年事已高,对罂粟危害认识不够,所种罂粟已被铲除,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领导汇报后决定依法对周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检察官办理的多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中,背后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如何才能实现惩治与预防的双重目的?5月12日,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后,孙艳邀请了办案民警、村干部以及周老太的同村村民到场见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有关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告诫前来旁听的村民,罂粟非菜也非花,任何种植罂粟苗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

“今天才真正认识到种植罂粟的严重危害,这个宣传太有意义了,我们会把今天听到的内容讲给家里人听。”现场旁听的村民表示。

(本报记者刘立新)

(原标题:“罂粟非菜非花,私种就是犯法” )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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