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罗山:以案释法向“小偷小摸”行为敲警钟
时间:2021-06-19  作者:刘立新 胡传仁 李倩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你们不仅为我挽回了损失,也化解了我们双方的恩怨。”丰润葡萄庄园的主人李某高兴地说。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在丰润葡萄庄园内召开了一场“反盗窃、护企业”以案释法现场会。

2020年7月的一天,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陈某约了同村村民杨某等人到丰润葡萄庄园偷摘葡萄。当晚7时,陈某等4人进入园内偷摘葡萄,陈某的丈夫胡某在外等候。不一会儿,4人提着装满葡萄的筐子各自离开,随后,又三次返回葡萄园偷摘葡萄。

2020年8月,经过警方侦查,陈某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后被取保候审。今年2月,罗山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将陈某等人移送罗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某等人盗窃葡萄总价值为3360元,其中,陈某等4人构成共同犯罪,胡某不属于共犯,尚不构成犯罪。

由于此案的盗窃数额较小,被盗企业的损失还没有挽回,一诉了之不能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罗山县检察院决定召开联席会议。

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前,办案检察官先后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使他们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企业损失,并进行赔礼道歉。最终,得到了该企业的谅解。

今年3月,该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陈某等人涉嫌盗窃犯罪案如何妥善处理进行“会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意见。随后,参加会议的检察官纷纷阐述各自观点。

“我也倾向对陈某等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胡某作法定不起诉。为了充分听取意见,咱们还是召开一个听证会。”该院副检察长邹国华说。

3月15日,罗山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农检察联络员、社区代表等5人参加。会上,听证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3月17日,该院对陈某等4人作不起诉决定,对胡某作法定不起诉决定。

案子办完了,为了做好对村民的警示教育,近日,该院在丰润葡萄庄园召开“反盗窃、护企业”以案释法现场会,邀请附近村民代表参加,现场向参会人员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丰润葡萄庄园盗窃案案情和处理结果,并对该案的法律适用等展开释法说理。

“我今后不能犯类似错误,还要劝阻别人不要再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参会的村民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此为戒,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本报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胡传仁 李倩)

(原标题:葡萄园的损失及时弥补 河南罗山:以案释法向“小偷小摸”行为敲警钟)

[责任编辑: 牛旭东]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