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障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时间:2021-06-18  作者:徐鹏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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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鹏)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为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公益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青海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融入“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国家战略,服务保障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积极助推青海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要探索构建跨区域公益司法保护格局,助力打造和谐、健康、清洁、安全“中华水塔”;要加强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等重点地区区域系统公益司法保护,助推建立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模式;要妥善解决在规划建设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和建成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过程中的公益损害问题,依法办理在自然保护地内基本农田、矿产等项目退出、发展生态旅游业和实施生态文化保护工程中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打造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提供公益司法保障。

同时,要助力强化物种及栖息地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自然湿地、退化天然草地、沙漠植被的公益司法恢复治理;要积极落实与邮政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检邮协作机制,助推发展绿色物流;依法办理在加强生态旅游业发展,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省、自驾车旅游示范省和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过程中的公益诉讼案件;要认真落实与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合力加强生态文化遗址和原生地保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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