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刚性监督
时间:2021-06-09  作者:李轩甫 王柳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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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后悔没有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对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我们心服口服。”这是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梁某、陈某的肺腑之言。

今年5月中旬,在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教育警示活动时,梁某、陈某以切身经历动情地讲述了自己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服从管教带来的严重后果,向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社区矫正人员表示会珍惜机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家庭和社会。

近年来,白沙县检察院从收监执行监督案件入手,多措并举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刚性,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社区矫正、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情节严重的,该院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联动开展收监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0年11月,白沙县检察院干警在对辖区司法所开展日常走访时发现,2020年9月,社区服刑人员梁某、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随后,二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到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没想到,梁某、陈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竟然醉酒后调戏并殴打妇女,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3天。陈某还因不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手机长时间处于关机状态中断联系,被社区矫正机关书面警告一次。

白沙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符佑新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陈某、梁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藐视法律,未真心悔改,对所居住社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遂向社区矫正机关发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社区矫正机关根据检察建议,向法院提请建议撤销梁某、陈某的缓刑。

2021年2月,法院组织召开了拟对梁某、陈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听证会,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依法作出撤销梁某、陈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并于当日将两人依法收监执行。至此,白沙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出席听证会履行检察职责的形式,在这起个案中维护了社区矫正制度的严肃性和社矫监督工作的刚性。

“突出抓督导检查是有效维护社区矫正的重点。我院深入全县各乡镇司法所进行督导检查,对社区矫正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摸排,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司法所。通过调阅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核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具体情况;以现场点名,查看思想汇报、教育学习活动和考勤记录等方式,掌握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情况,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及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情况发生。针对个别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不严密等问题,我们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到位。”符佑新说。

(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柳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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