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激发履职动能
时间:2021-05-24  作者:倪建军 范继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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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检察院召开该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传承弘扬革命文化,为凝聚新时代追赶超越强大精神力量按下新一轮的“启动键”。

而此次活动,仅仅是陕西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一场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的“三有”争创活动中的一项内容。

求进步,展开追赶超越接力赛

“2020年,全省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进入全国前十的只有28项,仅占33.3%,刑事‘案-件比’1∶1.53,‘件’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1,差距不小,必须迎头赶上!”今年2月4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首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该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对该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核心数据进行认真分析。

研判会后不久,陕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便带头组织分管部门调研分析,对部分问题突出的业务数据,逐案翻查、解剖麻雀,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优势明显的业务要稳固保持,对中等的指标要跨进前列、争取领先,处于落后的指标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统筹,争取尽快“脱后”。

争创活动在陕西各地检察机关迅速拉开帷幕——

西安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保持“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意识,凝聚“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奋斗合力,人人担责、全员参与,扎实推进目标任务;榆林市检察院创立“基层院+各条线”双向提升、共同进步的点线结合工作机制,力争所辖13个基层院和各业务条线有进步、走在前、不掉队;渭南市检察院坚持“三注重三结合”,把“三有”争创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相结合,与全市工作大局相结合,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精准发力。

“只有深入研究思考检察工作职能定位,找准陕西检察工作的优势、短板,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才能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王旭光坚定地说。

争站位,引导每一名干警奋勇争先

在“跳出数据看数据、跳出检察看检察”的工作思路引导下,陕西检察机关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检察改革、队伍建设、党建整合等,对今年工作再谋划、再完善,确保谋深谋准谋实。

今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数为252件,同比上升11.5%;审判违法检察建议采纳率为77.1%,同比增加34.5个百分点;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4件,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

争站位,靠的是每个部门、每位干警的奋勇争先。

陕西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强烈的紧迫感加强全体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涌现出了一批“最美陕西检察人”,包括“全省担当作为好干部”谭鹏,“全国模范检察官”孙华利,全国优秀女检察官李宝玲,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王洪强、李瑞霖等人。在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浓厚氛围中,人心思上、人心思好、人心思进的导向更加鲜明。

创品牌,打造地方社会治理“金字招牌”

“正因为有了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共同携手解决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我觉得非常好。”陕西省人大代表王社旭在听取黄河生态公益诉讼工作介绍后忍不住为陕西检察竖起了大拇指。这是陕西检察机关全面构建“六彩”——蓝(天)、青(山)、绿(水)、黄(土)、红(革命旧址)、黑(煤石油)——公益检察监督格局、提升检察监督推动力的一个缩影。

渭南市检察院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共摸排案件线索166条,立案16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2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2552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6公里,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汉中市检察院围绕建立全省首家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办理非法占地修建农家乐、滥伐林木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非法占用的9.14亩土地被恢复原状,被毁的28.94亩林地全部恢复。

此外,陕西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特色工作引领。2019年,陕西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检务督导面对面”活动入选陕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商洛市检察院创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商山细雨”,富平县检察院成立“柿柿红”未检团队,以及全省检察机关通力创建的“生态检察十大样板工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等一批检察为民亮点特色工作,正式揭开了“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法治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新篇章。

“要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启新发展阶段陕西检察事业新征程,跑好属于我们这一代陕西检察人的追赶超越接力赛!”王旭光表示。

(本报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范继东)

(原标题:凝聚“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工作合力 陕西: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激发履职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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