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20起司法救助案集中公开听证
时间:2021-04-22  作者:卢金增 刘玉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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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刘玉刚)“这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让申请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人大代表唐丽敏在沂源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现场说。

近日,沂源县检察院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6人作为听证员,对涉及农民工欠薪案和假化肥案的20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周国来介绍了公开听证程序、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近年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阐述了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听证案件的基本案情、审查核实情况以及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

2020年6月至7月,沂源县农民翟某某雇用侯某某等9名农民工在济南市钢城区某村从事“户户通”工程。工程完工后,侯某某等人多次向翟某某讨要工资,翟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托。务工的9人中有5人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余4人也处在贫困边缘,因翟某某欠薪行为导致生活更加困难。今年1月19日,侯某某等人向沂源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依法查明翟某某欠薪事实后,该院于1月20日向沂源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受理案件后,指派专人对案件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翟某某于2月7日前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于翟某某没有还款能力,农民工工资一直未支付。

2014年至2019年,张某某在既未办理销售化肥合法手续,又明知某复合肥系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购进,并销售42吨获利。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等11户果农,在使用该复合肥料后,盛果期的桃树、苹果树、葡萄树等出现大面积树叶发黄萎缩、落叶不坐果,甚至死亡现象,11户果农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经依法审查,11位救助申请人以种植果树为主要经济来源,此次假化肥案造成果树当年减产,极大影响了未来预期收益。案发后,11户果农未获得嫌疑人任何经济赔偿,家庭生活拮据。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救助申请人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后,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最终一致认为20位救助申请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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