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平山区: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
时间:2021-04-08  作者:刘键 王思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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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键 通讯员王思诗)“小池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就要参加高考,案发时刚满18岁,系初犯,从青少年的长期成长来看,我同意对他不起诉。”近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对一起聚众斗殴案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会。

今年2月底,这起聚众斗殴案移送到平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嫌疑人小池的认罪认罚态度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

小池案发时刚满18周岁,法律意识淡薄,想法单纯,且系高三学生,即将参加高考,学校证实其身为班长,品学兼优,一贯表现良好,有望考取大学。基于此,检察官认为,如果一诉了之,极易导致“案子办了,人生毁了”的不良后果。而且,案发后小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相较于严罚,教育和挽救对这个孩子的一生更有意义。

在对案件全面审查和开展社会调查后,本着“惩罚为辅,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该院拟对小池酌定不起诉。

为依法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该院专门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理依据等作了全面介绍说明。

与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了认真评议,认为小池虽涉嫌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其未来的成长,进入大学可学有所成,踏入社会可用实际行动为社会作贡献。案已至此,足以对小池未来人生路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检察机关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社会稳定。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小池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此外,代表们针对此案暴露出的家庭法治教育缺失的问题,建议检察机关强化对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

结案后,小池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和一本刑法书,他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对检察官深深鞠躬道:“感谢检察官给了我改正的机会。这次犯错是由于自己不懂法,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立志从事法律工作,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给予的大爱。”

(原标题:少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辽宁本溪平山:依法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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