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跨省协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落户
时间:2021-04-08  作者:范跃红 刘鹏程 王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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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有了户口,小施(化名)已经顺利入学了,孩子各方面表现良好,我们给你们报个喜。”

“全国未检是一家。别客气,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这是前不久,两个素未谋面、跨越半个中国的未检检察官的对话。

她们因何事结缘?时间回到今年2月8日,这天,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了一通远方来电。

“你好,是缙云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吗?我们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我们这里一起案件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需要你们的帮忙。”

原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施(化名)为顺利入学,需要将户口从缙云县迁往柳北区。但因疫情原因,小施和其家人无法从柳州赶回缙云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且在缙云县也无亲属可以委托办理。

眼看小施的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即将到期,又恰逢年关,若不及时办理户籍迁移将影响小施下学期的入学,于是有了这通异地协助电话。

“经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委托户籍迁移的相关材料有户口本、委托书……”“马上就春节放假了,能否先将户籍迁移相关材料邮寄给我们?”电话中,两地未检检察官对如何快速帮助小施户籍落户进行反复商议。

最终,双方决定由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将准备好的相关材料邮寄到缙云县检察院,缙云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赶到派出所为小施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寄往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最终,小施得以正式落户柳州市柳北区。

“异地协作救助涉案未成年人是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山川异域,未检同心,无论在何方,检察机关都将尽己所能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缙云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刘鹏程 王妃)

(原标题:爱的接力 跨越千里 浙江缙云:跨省协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落户)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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