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建立“另案处理”“在逃人员”资料库加强追漏追捕
时间:2021-04-01  作者:张吟丰 李亮 刘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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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李亮 刘菁)近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在审查赵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发现存在遗漏罪犯,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依法追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等3人。

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赵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提请沅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阅卷时发现,该案中还有刘某等3人参与了下游作案,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以及与证人进行核实,并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记录等多份证据,证实刘某等3人确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其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于是,沅江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3月22日,刘某等3人被沅江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沅江市检察院实施“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以来,强化追捕工作,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认真核查每一份证据材料,全面吃透案情,纠正漏捕线索,确保案件质量。

同时,该院建立“另案处理”“在逃人员”信息审查机制,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对已存档和正在办理案件中“另案处理”“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同案犯基本情况、提请逮捕书文号、简要案情等全部登记在册,建立“另案处理”“在逃人员”资料信息库。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身份信息不明的人员,立即在资料中进行比对,从中发现追捕人员。

今年1月,该院在审查逮捕陈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中,通过查阅档案材料、核实“在逃人员”身份信息等方式,依法追捕了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此外,该院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聚众斗殴,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吸毒等聚众类、团伙性犯罪的追漏工作,挖掘是否存在幕后组织指挥、准备作案工具、制造逃匿条件等犯罪行为。对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挖掘是否存在转移、运输、销赃等上下游、关联性的犯罪行为,确保符合逮捕条件的涉案犯罪嫌疑人“零漏捕”。

(原标题:还有3人参与下游作案,追捕! 湖南沅江:建立“另案处理”“在逃人员”资料库加强追漏追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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