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以落实“三个规定”破题开局
时间:2021-03-26  作者:沈静芳 高顺华 刘梦琪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高顺华 刘梦琪)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机关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破题开局,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专题培训,推动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授课从是否需要填报,什么情况需要填报,该怎么填报,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相关文件进行梳理,让全体检察人员了解制度建设背景、历程及相互关系,并对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别从案例引入、制度引入、填报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把“三个规定”当作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司法办案环境的“净化器”和公平正义的“安全阀”融入办公办案全过程,纳入党风廉政及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堵死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后门”,打开群众正常监督反映问题的“前门”,畅通群众正规反映渠道,引导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途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前,全面如实填报受到过问干预插手案件及不当接触交往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2020年,包头市检察机关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123件,并依托“包头检察”“包检在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通过漫画、视频等形式向社会传递“逢问必录”的信号,扩大社会影响力。截至目前,两级检察院共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宣传20余次。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