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
时间:2021-03-22  作者:余东明 张海燕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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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拿着江苏海门交通局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上百艘船只在白茆沙北水道从事砂石过驳作业,而不远处的下游正是上海崇明最大的饮用水库,曾经给当地百姓的饮用水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最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跨省行政公益诉讼,解决了这一大难题,让70万人安心饮水。这是崇明检察院率先推行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一起成功案例。此后,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今年3月6日起施行,对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落实,形成跨区划检察一体化工作新格局。

根据崇明地域特点,《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在现有的协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长江经济带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此前,上海崇明、江苏启东、江苏海门三地就已签署“崇启海”北长江口检察协作机制,正是依托这一机制,崇明检察院在解决白茆沙水域安全隐患时,加强跨区划调查协作配合,调取涉案的相关证据材料,查明海门在上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内超权限发放港口经营许可,且对涉事企业监管不力,为案件找到了突破口。最终崇明检察院与海门检察院、交通局会签了诉前磋商备忘录,取缔了该过驳区,并清退了所有浮吊船只。

《决定》实施后,崇明检察机关将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依托沪苏浙皖检察协作机制,进一步打破信息资源流通的壁垒,探索协商制定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机制、异地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案件联合会商机制等,减少司法办案成本,推动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崇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说,该院还将以《决定》出台为契机,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贯彻好长江保护法,不断深化跨区划检察协作,努力做优做强崇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打造生态检察的崇明品牌和崇明案例。

据了解,该地方立法是上海市首部区级人大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从受案范围、诉讼程序、调查核实权行使保障,到行政、公安、审判、监察等机关支持、跨区域协作配合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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