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向司法厅宣告送达2021年1号检察建议
时间:2021-02-21  作者:倪建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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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日前,陕西省检察院针对该省司法厅在督促指导该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执法中存在形成合力、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依法向陕西省司法厅宣告送达陕西省检察院2021年1号检察建议书,并举行宣告送达仪式。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继敏主持宣告送达仪式,并公开宣读了检察建议书。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陕西省宝鸡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当前该省有关执法单位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指导工作中还存在形成工作合力效果不够显著、指导督促不够到位、探索创新不够深入等问题。为此,根据对等监督原则,陕西省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向陕西省司法厅提出,要更新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工作质量;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和工作合力,守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要科学制定标准,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要积极探索实践,推动刑罚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顺利接轨、落地生根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高涛代表陕西省司法厅接受检察建议书,签署送达回证,并作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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