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帮教让“叛逆少女”转变
时间:2021-02-18  作者:刘怡廷 朱婧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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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朱婧)在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对少女小敏(化名)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小敏忍不住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谢谢检察官,谢谢社工阿姨,是你们让我有机会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16岁的小敏,初中毕业辍学后,一直在社会游荡。2019年3月期间,小敏纠集小菲、小濛(均为化名,另案处理),多次以看不惯对方为由,采用打耳光、脚踹等方式霸凌校内学生,被钟祥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

钟祥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委托钟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指派专业社工对小敏进行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小敏在社区表现较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父母在其2岁时离异,小敏随父亲生活;父亲再婚后,小敏不能融入家庭生活,亲子关系疏离。社会调查结果还显示,小敏在上学期间曾担任班干部,乐于助人。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发生后,小敏及家人迅速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且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在与小敏沟通后发现,因其家庭环境的影响,小敏缺乏安全感且敏感,但本质不坏。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8个月考察期,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指派两名专业社工对其进行跟踪帮教。

考验期内,社工带领小敏参加了“关爱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一系列志愿者活动,让其亲身感受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开展亲职教育,缓和小敏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开展法治教育,让其了解法律、敬畏法律。

在考验期将满时,出现了一个意外:小敏在逛街时,偶遇之前与其有矛盾的同学,这名同学见到小敏后很生气,走上前去对小敏无端挑衅甚至殴打。小敏想起检察官和社工对她的教诲,拿起手机拨打110,通过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后,小敏对检察官说:“你们已经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不能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如果我像以前那样以暴制暴,就是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罪。今后遇事我也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会再做糊涂事了。”

短短8个月的帮教让小敏的人生从此改写。从“叛逆少女”到“懂法小姐姐”的转变,背后是检察官和社工坚持不懈的努力。

(原标题:从“叛逆少女”到“懂法小姐姐”)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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