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服务民营经济有温度
时间:2021-02-02  作者:卢志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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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志坚)“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实实在在,充分体现了服务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我对检察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印象深刻,充分感受到了法治力量在经济社会中的推动作用。”

1月26日至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南京召开。1月28日,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的做法和成效引起了众多代表的关注。

报告显示: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省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5条举措,指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最新法律政策界限。经过严格依法审查、依政策考量及办案影响评估,对侦查机关报捕的379人,不批捕159人;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2488人,不起诉231人。依法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处理。

刘华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最新经济政策和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强化对企业产权、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犯罪。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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