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铁东区:公开听证化解4年行政争议
时间:2021-01-03  作者:姚晓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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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姚晓滨)日前,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通过举办听证会化解了一起历时4年的行政争议案件。申请人某美食广场经理在参加公开听证会后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2017年,该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向该美食广场发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行为,处以罚款1万余元,并将该处罚决定送达其前台。因该美食广场一直未缴纳罚款,生态环境部门向铁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铁东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该美食广场有关负责人认为,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送达程序违反法律规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至相关管理人员手中,致使逾期而受到加倍罚款;铁东区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审查即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受案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论证及陈述,检察官对焦点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作细致讲解。最终,申请人明确了解行政机关送达文书的相关要求,了解到送达至前台即为成功送达,遂表示立即足额缴纳污水处理欠款,双方当事人当即签署和解协议。

(原标题:处罚决定书是否送达到位 鞍山铁东:公开听证化解4年行政争议)

[责任编辑: 高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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