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禁捕工作行政执法督查
时间:2020-12-28  作者:李亮 肖东光 刘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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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禁捕、退捕工作情况

走访岛上渔民 本报通讯员刘菁/摄

本报讯(通讯员李亮 肖东光 刘菁)近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就禁捕工作对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活动中,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检察观察员、候鸟保护协会的同志全程参加。检察官和受邀人员深入南洞庭湖水域,就“禁、退、稳、管”四个方面的情况实地查看,专题监督渔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

督查组首先大范围查看禁捕水域南洞庭湖周边的渔政执法情况,发现禁捕水域无捕鱼船只与捕鱼工具,然后会同渔政执法人员深入隐蔽性高、非法捕捞人员易躲藏的撂刀口、莲花坳水域进行仔细排查,同时通过小喇叭在湖中尚未上岸的渔民集中居住水域循环播放禁捕政策,告知渔民非法捕捞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违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莲花岛上,督查组成员查看当地禁捕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检察官与当地已退出渔业的渔民深入交谈,从法律、政策和渔业健康发展三个角度,告知渔民当前我国关于洞庭湖水域禁捕的政策,以及非法捕捞对水质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危害,引导渔民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检察官还将了解到的渔民退捕上岸后遇到的实际生产生活问题一一做好记录,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汇报。

下一阶段,沅江市检察院将会同市纪委、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对市水务局、市城市执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为期10天的行政执法情况督查,以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建设生态良好、执法规范的和谐沅江提供良好的保障。

(原标题:南洞庭湖禁渔水域有无捕捞活动 湖南沅江: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禁捕工作行政执法督查)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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