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宪法进乡村”活动获全国人大代表好评
时间:2020-12-14  作者:李立峰 戴靖媛 赵欢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宣讲会现场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戴靖媛 赵欢)“宪法是做什么的?和我们的关系大不大?”

“邻居家的果树枝干伸到我家地里来了,该怎么协商解决?”

“房前屋后、自留地的树能不能砍?”

12月3日,在第7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南沱镇睦和村开展“宪法进乡村”法治宣讲活动,与村党支部委员一同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代表、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刘家奇参加活动。

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杨忠首先围绕宪法的重要地位,讲解了宪法的作用、基本原则等,然后针对农村易发的土地分配、乱砍滥伐、非法捕捞、乱耕乱种、老人赡养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回答村民的咨询,引导村民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2019年,刘家奇在全国人代会上提议,加大保护长江母亲河力度,成立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引导和教育村民不在长江库区消落带种植农作物。

建议提出后,涪陵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联合相关单位对该区77公里长江水域开展公益诉讼巡河巡查,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经多部门协作,共清理整治涪陵区长江沿岸11个乡镇街道违规种植农作物260余亩,开展消落带规范种植宣传51次,促使该区长江沿岸消落带农作物全部清理完毕。

此外,该院还联合涪陵区河长办出台《涪陵区三峡水库消落带“八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涪陵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代表建议的举措,得到刘家奇的高度评价:“此次涪陵区检察院来到睦和村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及时高效,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对乡村普法的重视,对睦和村村民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他希望村民在参与普法知识学习后,还要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法律、讲解规定,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法治意识,把好“家门”,培育文明守法家风,并肩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原标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讲宪法精神 重庆涪陵:“宪法进乡村”活动获全国人大代表好评)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