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多元模式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时间:2020-12-13  作者:陈东升 何若愚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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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目前已经扭亏为盈,真的很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举行听证会化解矛盾,在公司发展最关键的时期,通过分期缴纳执行款的方式,缓解压力。”日前,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市某机电有限公司回访,企业一改之前举步维艰的状况,生产势头稳步向好,而这离不开该院的一次行政争议调解。

2018年10月,诸暨某机电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的部分电动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质量问题被查获。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质量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共计80余万元。但公司并未履行义务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之后,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冻结了企业两个生产经营账户。由于公司前期研发资金投入过高,年初又受疫情影响,账户冻结无疑让企业更加举步维艰。2020年7月底,该公司向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行为提起监督。

“审查后,我们认为,这个案子并不符合检察监督的条件,但企业生产经营因此一度停滞一味强制执行,极有可能成为压垮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承办检察官唐陆奇说。秉承“枫桥经验”矛盾就地解决的理念,检察官们积极寻求“案外”解决方案,多次走访企业,调取企业税收年度报告,并详细了解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分期缴纳执行款可能是在维护执法权威的前提下解决该矛盾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为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此案召开听证会,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矛盾调处。8月初,首场行政检察听证会在该院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举行。市场监管局向企业和听证员详细解释了执法依据合理合法性,并表示愿意帮助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方面法律援助。最终,在检察机关引导下,市场监管局同意企业分期缴纳执行款,并向法院申请解除企业强制执行措施。企业当场表示愿意认罚。

目前,该公司已向法院缴纳了第一笔执行款,并承诺在年底前将剩余款项付清。经过诸暨市检察院的努力,不但巧妙化解了行政争议矛盾,也实现了“维护执法权威”与“保市场主体”之间的平衡。

今年以来,诸暨市检察院全力推进行政领域权益维护、矛盾化解、诉源治理。通过联合出台工作细则等文件,设立专门的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对案件范围、调解启动、流程规范等作出规定,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边界确定、科学规范。检察官在办案中积极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向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运用检察机关在行政调解工作中客观中立、联动督促的优势地位,减少诉权滥用,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寓调解于监督,相互借力、优势互补;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矛盾调处,从不同立场角度审视问题症结,发挥听证员第三方优势,消弭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化解当事人心结,促进实质争议问题解决。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构建多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的全新探索,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促进社会治理上的运用,一方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行政处罚为追求某一种价值而忽视或牺牲另一种价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据该院检察长谢剑介绍,截至目前,该院共参与7件案件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已成功化解6件。

(本报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何若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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