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法检两长同庭办理特大诈骗案
时间:2020-11-25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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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诈骗案,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该案由乐东县法院院长何昌恩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日科出庭支持公诉。

“现在开庭!”9月25日上午,随着法槌落下,乐东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案金额达740多万元的诈骗案。乐东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干部,共计30多人观摩庭审。

2017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某谎称认识相关公司领导,能办理到土地承包手续或获得购房指标,并通过带人现场看地看房、出示伪造的相关图纸、材料印章等形式,取得被害人王某等人的信任,此后以收取土地承包金、购房定金等为由,骗取10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740多万元。刘某收取相应款项后,多用于购买豪车及个人挥霍享乐,未按期按约履行其承诺事项,亦屡次拖延退款,王某等人感觉上当受骗,遂报警。

为做好该案审理工作,作为审判长和案件承办人,何昌恩开庭前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带领合议庭成员仔细研究案情,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就后勤、安保和审判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促使法院规范庭审常态化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庭审中,针对控辩双方意见,何昌恩当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检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辩论,整个庭审依法推进,各环节衔接紧凑,条理清楚,顺利查清了案件事实,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保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因案情复杂,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据介绍,“法检”两长同庭办案,是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将对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乐东县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的理论和经验优势,带动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今年上半年,乐东县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950件,占全院法官办案总数的52.28%,有力承担起裁判示范引领、审判提质增效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平安乐东和海南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原标题:海南乐东法检两长同庭办理特大诈骗案 被告人一审获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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